上海公积金,大调整!
上海公积金,大调整!
来源:新闻坊
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现就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2.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8日起施行。2024年10月18日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10月18日(含)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本通知执行。

此外,昨天(10月17日)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
相关事项也有优化调整
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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