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限购政策
大连市住房限购政策
1、限购区域
【大连市户籍家庭】
名下无任何房产,可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简称限购区)购买2套商品住房;
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及甘井子区(简称中心城区)住房,可在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中心城区住房,不可在限制区域购买住房。
【非大连市户籍家庭】
若其家庭名下已有一套本市住房,不可在限制区域购买住房。名下无任何房产,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可在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购买1套商品住房。
2、不限购区域
不限购区域含甘井子区、金州区、开发区、旅顺口区和普兰店等其他大连市管辖的行政区,其中甘井子区有房产影响在限购区购房,其他区域有房产不影响在限购区购房。
综上,大连市限购政策如下表:
3、关于大连市限购政策的其他注意事项
①购买本市限制区域(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及高新园区)住宅(产权证70年产权,设计用途为“住宅”)前,应申请办理购房资格证明;
②新建商品房限购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完税凭证出票之日为准;
③非住宅房屋不限购;
④70年产权的公寓,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住宅是公寓,不限购;
⑤非自然人购房不限购;
⑥买方以家庭为单位存在申请过政府的廉租房、13万住房补贴、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经济适用房或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补助等情况,限制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