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
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1)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它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 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 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和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像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以口头遗嘱无效。
(6)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并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只要公民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遗嘱就是有效的,我国并不强制要求遗嘱公证。
继承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有财产,若遗嘱中指定一方继承并单独所有的,则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