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设计
公共空间设计
公共空间,狭义是指那些供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及室内空间。室外部分包括街道、广场、居住区户外场地、公园、体育场地等;室内部分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商业场所、办公空间、餐饮娱乐场所、酒店民宿等。
广义是指公共空间不仅仅只是个地理的概念,更重要的是进入空间的人们,以及展现在空间之上的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这些活动大致包括公众自发的日常文化休闲活动,和自上而下的宏大政治集会。
公共空间(又译公众场所、公众地方、公共场所;英文:public space或public place)是一个不限于经济或社会条件(纵然实际情况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权进入的地方;譬如,人们不用缴费或购票进入,或进入者不会因背景受到歧视。共享空间(commons)是公共空间最早的例子。而貌似“公共空间”的私营购物中心,就是“私人空间”(私人场所)的例子。
另外,从哲学、(城市)地理、视觉艺术、文化研究及社会研究等范畴来看,公共空间是关键性理论的某些标准。公共空间的定位似乎渐见迫切,因为资产涉及愈来愈多所谓“共享空间”。“公共空间”一词往往被人们误解,譬如与“集会场所”(gathering place)混淆,但这是一个较大概念的组成部分。
大多数街道,包括人行道,像城镇广场和公园那样视为公共空间。政府建筑,如公共图书馆及不少类似的建筑都是公共空间。然而,并非所有公有建筑纳入这定义。
一些公园、购物中心、等候室等会在晚间关闭。但是,这情况没有把特定群体排除在外,一般不视为公众使用上的限制。
相关权利
一般而言,公共空间没有隐私期待(expectation of privacy)这回事。
在美国,人们在公共空间享有既定以外的权利。在名为公共论坛的公共空间,政府通常不可在合理情况之外限制人们的演说(即是说,政府可阻止演说者对过路人辱骂,但不可改变他们的信念)。相对而言,在私人(即非公共)论坛,政府较容易管制人们的演说;例如,人们是不容许在五角大厦内抗议他人反对医疗保险改革的。这并非意味着政府可管制人们家中的言论,或对他人所的言论;政府只可在政府财产实施管制。有时候,私人产业也可视为公共论坛。英国亦然,传统上,公共空间(如演说者之角)准许公众演说。
在北欧国家,如挪威、瑞典及芬兰,根据一项名为“allemansrätten”(所有人的权利,everyone's-right)的法规,所有自然区视为公共空间。
伊斯兰国家的斋戒月内,人们在外面的公共空间饮食往往是不获接受的。
公共空间是不少廉价旅游游客和流浪者的热点,尤其是一些环境舒适的地方,譬如有瓦遮头,应天气提供冷暖气服务的购物中心。
正当社会普遍认为,所有人有权进入及使用公共空间,而私人空间会有所限制,学术界开始关注公共空间如何设法排斥某些群体,特别是流浪者[1]和青少年[2]。
公共空间的一些措施会针对流浪者,减少他们对公共空间的依赖,例如拆除长椅,或改变其设计,阻止他们在长椅上睡觉和休息、限制他们在特定时间进入公共空间、封锁室内范围等等。有时候,警察还会要求“不受欢迎”的人离开公共空间。
此外,一些公共空间没有设立适当的通道,伤残人士因而受到排斥。
商店的例子介乎两个意义之间:所有人可进入,四处张望而不购物,但是,与商店的意途不相关的活动并非完全不受约束的。
购物中心内的走廊和通道(包括行人天桥)未必会宣告为公共空间,在商店关闭后亦未必会开放。类似走廊的还有铁路月台和公共交通等候室;有时候,人们须购买车票。公共图书馆或多或少是公共空间。高速公路旁的休息站或卡车加油站连餐厅是公共空间。
这些半公共空间会实施比外面较严厉的规定,譬如针对衣着、交易、行乞、广告、宣传、操控溜冰鞋、滑板及摄位车等。
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典型差异,可藉坐在一张公众长椅,与坐在一家街头咖啡厅的座位的比较分辨出来:
前者人们不用花费使用长椅;后者人们涉及购买行为。 前者时间是不受限制的(纵然或会触犯流浪罪或街头滞留罪法例);后者人们须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花费。
前者人们准许自携食品和饮品(或会受到酗酒法例限制)进食;后者这种行为通常是禁止的。
前者只有一般法管制衣着;后者咖啡厅可以制定关于衣着的要求(譬如禁止穿拖鞋进入)